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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新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看看你要涨多少?

2018-03-26 最后一公里


春天来了,

好事也多了!

今天,

公里君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新疆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啦!


3月26日,《最后一公里》(ID:MqMsMx)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疆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此次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每种形式又分为四个档次。


含劳动者“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820元、1620元、1540元、1460元四个档次,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50元,平均增幅为10.4%。


不含 “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 1441元、1241元、1161元、1081元四个档次,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09至127元不等,平均增幅为10.5%。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8.2元、16.2元、15.4元、14.6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5元/小时,增幅为10.4%。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强调,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并按规定对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代扣代缴,劳动者实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这次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尽快提高到发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上,并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予以补足。


据悉,199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先后12次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今年是第13次进行调整。


-End-

记 者 / 孟根傲德

责任编辑 / 杨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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